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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培训费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财务处 发布日期:2026-04-28

我校于2025年11月26日印发了《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培训费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滇科师发〔2025〕10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此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培训费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根据《云南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云财行〔2017〕208号)和《云南省财政厅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调整云南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综合定额标准的通知》(云财行〔2020〕270号)规定,结合学校培训工作实际,修订印发《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培训费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7章29条,包括总则、项目管理、开支范围和标准、培训组织、报销结算、监督检查、附则。

(一)《管理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与培训分类

《管理办法》适用学校两类培训:一是使用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内部培训;二是学校单独或联合校外机构举办、按合同收取费用的社会培训(公益类培训除外)。

同时,将社会培训细化为7类:技术技能与管理能力提升培训、师资培训、国际化教育与培训、考证与技能鉴定、考试培训、公益性培训、其他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实现培训项目分类管理、精准施策。

(二)《管理办法》规范了培训项目全流程管理

1.计划审批:各单位每年3月31日前报送年度培训计划,经审核报学校批准后实施;临时新增培训需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批。

2.协议管理:联合校外机构的培训需按学校合同管理办法签订协议并备案。

3.统筹分工:跨专业、跨部门培训由职业教育学院统筹;招生简章与宣传材料需审核备案,确保内容真实合规。

(三)《管理办法》细化了培训费开支范围与定额标准

1.开支范围:培训费涵盖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设备费、资料费、交通费、现场教学费、班主任费等11项支出。

2.综合定额标准:除师资费中讲课费、城市间交通费外,培训费按培训地点、培训类别分省内、省外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

3.时长管控:30天内按标准执行;超30天部分按标准 70%执行,报到撤离时间合计不超1天。

4.师资费单独核算:区分财政资金内部培训与社会培训,按职称设定讲课费上限,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不重复计费。

(四)《管理办法》强化了培训组织与纪律要求

1.优先选用校内场所及合规培训机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数10%以内且不超10人。

2.严禁公款旅游、宴请、高消费、套取资金、小金库等8类违规行为。

3.培训住宿、用餐、场地严格执行简朴标准,不安排高档配置、不发放纪念品。

(五)《管理办法》明确了报销结算与监督追责

1.报销要件:需提供计划审批文件、培训通知、签到表、票据明细、师资签收单等材料,违规开支不予报销。

2.支付要求:按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制度执行,经费纳入预算,不得转嫁、摊派、向参训人员乱收费。

3.监督公开:培训信息按规定公开,年度执行情况按期报送多部门备案。

4.追责机制:对违规行为责令改正、追回资金、通报批评,相关人员依规处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学校财务处、办公室、职业教育学院将牵头做好《管理办法》宣传解读与培训指导,督促各学院(部门)严格执行培训计划、开支标准与报销流程,持续规范培训管理、节约经费支出,推动学校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